重庆顺坤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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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龄是计算我们每个人生命时间的单位,每个公民从呱呱坠地到暮年华发都会分别经历不同的年龄阶段,与此同时也会与法律条文发生不可避免的亲密接触。在法律上,年龄直接关系到公民的权利和义务,也关系着法律关系主体的变化,和构成犯罪与否的资格判定。因此,法律和年龄一样,将会伴随我们的一生,它无时不在、无处不在。
从一个小生命诞生那天起,时光便按下了年龄的计时器,他的故事也从此刻开始…....
0岁以下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规定:“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,具有民事权利能力,依法享有民事权利,承担民事义务。”
这就意味着,我国现行法律不承认胎儿具有法律意义的人格。
什么时候是出生时间?
目前大致有独立呼吸说、分离说等几种说法,但与其说这是法律问题不如说这是一个医学问题。因此,无论是几个月的胎儿,都不具有广义上的法律意义。
当然,我国《继承法》中对胎儿预留份的规定是一种例外。
1、
《民法总则》第十六条:“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”
2、
《继承法》第28条规定,“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。”
所以说,尽管胎儿还未出生,他的权利已经受到法律保护了。
胎儿是一个特殊的、未来继承权利的主体,他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存在于母体中。从继承开始以后到分割遗产时,胎儿虽然没有出生,成为现实的权利继承主体,但鉴于继承权基本上是属于一种身份权,胎儿作为死者亲生子女,依法应享有继承权。